【佛教造像之三個角度.2】
佛教造像可以從「體」、「相」、「用」三個角度來談──「體」是佛法的信仰力量,「相」是造像的藝術美感,「用」是宗教的教化作用。
佛教造像可以從「體」、「相」、「用」三個角度來談──「體」是佛法的信仰力量,「相」是造像的藝術美感,「用」是宗教的教化作用。
覺者之相的藝術美感──「相」
「佛」是覺悟真理的聖者,為眾生開演由凡入聖的修行方向,其教化是千古不易的永恆信念。「佛者,覺也。」我們這念能知、能覺的心,即是覺性。佛教造像以「人」的形象,跨越年齡與性別的藩籬,依據經典儀軌的度量和恭敬虛懷的態度,塑造理想莊嚴的「覺者」之相。因此,佛教造像是佛法藝術化的一種精神表現,截然不同於一般的世間藝術創作,更與藝術家崇尚個人風格的藝術表現大異其趣。佛陀造像穿越時間與空間,留鑄在佛教藝術的精神內涵中,垂跡影像,遺暉人間。
《佛說觀佛三昧海經.卷一.序觀地品第二》記載:「諸佛如來出現於世,有二種法以自莊嚴。何等為二?一者先說十二部經,令諸眾生讀誦通利,如是種種名為法施;二者以妙色身,示閻浮提及十方界,令諸眾生見佛色身具足莊嚴,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,無缺減相,心生歡喜。觀如是相因何而得,皆由前世百千苦行,修諸波羅蜜及助道法而生此相。」《大乘百福莊嚴相經》對於佛的三十二相有詳細記載,是由於佛陀在因地上精進不懈,長劫修持淨戒而得,是行一切菩薩善行才有的圓滿果報。所謂「相由心生」,堅持諸佛淨戒,廣修一切善法,饒益有情,就是成就莊嚴法相之因。
佛教造像是宗教與藝術的交織,取之以像、表之以法,代表了佛教的法性與義理,透過形神兼備的「覺者之相」,感之以美、動之以情,藉由藝術美感的直觀體會,啟發歡喜心與恭敬心,可使信仰深化。所以佛教造像的審美與信仰,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。
文/中台世界博物館副館長 見迅法師